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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台放行标准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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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类型: |
飞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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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类型: |
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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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
小机场塔台掌握错误标准的安全隐患
11 月 2 日,aa - bb XXXX 航班。机场低能见度持续长达 3 小时左右,在最后转好阶段,塔台报告三段 RVR 分别为 RVR1000 米,RVR600 米 ,RVR325 米,能见度 900 米,塔台告知机组满足起飞标准,可以起飞。机组认为虽然能见度大于 800 米,但最后一段 RVR 没有达到 400 米,如果中断起飞有冲偏出跑道风险。
多次质疑并询问aa 塔台掌握的起飞标准,并查阅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都要求三段 RVR 为控制 RVR,必须三段都达到 RVR400 米 ,机组判断天气转好趋势明显,决策等最后一段 RVR 满足 400 米再起飞。10 分钟后天气满足起飞标准,后续航班正常起飞。
经验总结: 很多大机场在低能见的天气下掌握标准准确,会控制放行,不太用机组操心。但对于小机场来说,管制员知识水平有限,可能会对机组造成误导,机组应多沟通交流,利用身边资源查找准确的标准,不要全听管制员的指令,懂得拒绝。无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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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
感谢报告人对航空安全的关注。 报告人反馈的这个问题是因为机场运行标准和各航司要求的运行标准之间有差异而产生的。 各机场按照按照《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以及《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相关规定制定和公布运行标准。其中机场起飞标准以“接地端RVR为控制RVR,该值也可由驾驶员目视估算。”即机场运行起飞标准以接地端RVR为标准,只要接地端RVR值大于等于400米就满足机场运行规范要求。 然而实际运行中,一些航司根据规定或者机组资质等要求而需要达到更高的标准时,所需标准可能与机场运行标准有差异。不同航司或机组资质造成的标准不一致是各机场及管制员时无法掌握的,而且对于目前航司要求RVR三段必须均满足数值要求方可起飞的规定,空管系统暂未收到相关要求,依然按照机场公布起飞标准执行。 建议遇有类似的情况,机组可以提前主动向管制员通报自己执行的起飞标准,以便管制员提供更准确的管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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