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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质轮档的使用

 

报告类型:

机务人员
 
 
 

事件类型:

航空地面安全
 

 

事件经过:

    总局飞行标准司近日下发〈2008〉4694号文件关于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轮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使用橡胶轮挡和铁管式轮挡的技术规范进行了认证,但是,我们机场自从1987年由全日空开航后,引进使用“木材料制造”的轮挡到今已经有二十年了,“木材料轮挡”在使用中轻便宜拿,减轻了机务保障的工作强度,节省了很大的经济支出(橡胶轮挡每个都要500元左右,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我单位目前购买了80个橡胶轮挡只用于飞机航后保障上面,过站保障一般都是使用木材料轮挡)。不知我单位目前使用的“木材料制造”的轮挡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如果符合能否加入航标中,如果不符合要求,是否也能够下文件禁止使用并说明原因。 我单位现在使用的“木材料轮挡”的规格是:长77cm,宽14cm,高7.5cm,在高度5cm位置上导有40度左右的坡度(长条型),底部有两道槽沟,用于增加摩擦力,两个“木材料轮挡”由绳子联接在一起用于拖拉。 (本想附一张照片,但粘贴不上去)
 

 

专家点评:

     轮挡使用问题的主要参考应当是航空器制造厂的手册,如果制造厂家的手册中明确提出了使用轮挡应当符合的标准(包括材料和技术标准),就应当符合。另外,本问题可以作为飞行标准司征求意见的反馈,反馈给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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