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飞机实际装载与舱单不符 |
|
|||
报告类型: |
机场地面人员
|
||
事件类型: |
航空地面安全
|
||
|
|||
事件经过: |
2012年x月x日,AA航空XXXX航班由武汉天河机场飞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由于乌鲁木齐机场大雾能见度不够飞行标准,备降吐鲁番机场,飞机1334分落地,经过平衡配载常规预配流程操作后,从到达飞机上接过舱单经核对。发现离港系统里2舱及3舱的总重量不符,相差500kg,在重心位置及襟翼角数据有偏差的情况下,经过电话与对方站配载核实,确认舱单上重量与离港系统不符。在反复确认实际装舱重量后重置舱单,并告知机长舱位实际装载情况,飞机于1501分于吐鲁番机场安全起飞。
|
||
|
|||
专家点评: |
首先非常肯定备降场这位配载人员的尽职尽责!飞行员拿到手的舱单一定是重心满足包线的舱单,否则这份电子舱但是不能自动生成的。所以根据事件描述看来是装载人员的失误造成货物位置与舱单不相符,并且超出包线范围。这样的后果就是给飞行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危险。若重心靠前,可能会造成飞机起飞在决断速度拉不起来而冲出跑道;太过靠后重心的最大隐患是起飞过程中擦机尾。无论靠前还是靠后都会使飞机在巡航过程中的阻力增加,从而油耗增大。
对于再次起飞前飞行员明知道飞机的重心不对而不与改进,我认为他一定是基于时间的压力。但是必须明确:这样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这里面有飞行员对刚刚操纵飞机感觉的过于信任也有对机场保障的过于不信任。这一矛盾来自于长期的地面保障滞后带来长时间的等待的现状,也来自国内空管运行环境的恶劣。流控带给给飞行员的时间压力、心理压力及从而产生的激进行为已经是飞行安全的潜在隐患。
若想对此有所改进,各机场应具备应急保障机构,能够快速准确的保障所有的正常与非正常航班。还有就是飞行人员要有高度的法规意识和安全理念。不能迫于一些压力而丧失原则。
|
||
|
|||
我要上报 | 打印 |
Copyright @ 2006-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民航安全科学研究所
Tel:800-818-1357 EMAIL:SCASS@ca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