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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场高度限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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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类型: |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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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类型: |
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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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
收到机组报告2011年08月xx日航班号xxxx机号B-xxxx,广州白云机场20R起飞离场,放行给YIN17D离场程序,高度900米,放行和塔台均没有提示离场有严格高度限制,正常起飞后600英尺左右联系进近,此时正上升率2000英尺,进近给指令严格按离场高度限制上高度900米,右座查看离场图发现转弯点高度限制为500--600米,此时右座发现高度已经穿越600米,于是指令左座下高度到600米,经与管制员沟通没有造成冲突和影响.特此反馈.
建议如有此类限制,管制员应在起飞前给予提示,另飞行员认为起始高度改为600米更为合理.否则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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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
经查看广州20R的YIN17D离场程序,正确的程序是:
1、飞机离地后,禁止在起飞跑道末端(DER)前开始转弯;
2、高度到达135米(443英尺)后,以3.9%的梯度开始爬升转弯;
3、在TAN012度16.5海里处,高度被限制在500米到600米之间;
4、之后,再以3.9%的梯度沿TAN012飞向TAN,严禁向西偏航;
5、在TAN处要达到1500米;
6、高度3300米以下,所有离场转弯速度限制在380KM/h(205KT)以下。
结合报告中的内容:
1、报告人用“如有此类限制”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些限制很清楚的标注在离场图上,页码ZGGG-3D。不存在“如果”一说;
2、ATC给定的初始离场高度,不能免除既定的各类离场限制,除非ATC临时告知离场的某个限制取消,或者,在飞机某种情况下不能满足限制时,由飞行机组申请取消某个限制。
3、ATC的提醒不属于必须的,如果ATC提醒了,只是ATC的善意的附加服务。机组在遵守各种限制的过程中,责任很明确。
4、ATC可以增加额外的提醒,提醒机组遵守离场限制;
5、飞行机组要加强飞行前准备,在起飞离场简令中,要明确告知飞行机组所有的成员这些限制,并遵守。
6、目前飞行机组中,普遍存在随意性过大,不遵守ATC指令(航向问题尤为严重)的现象。ATC存在对飞行机组过多限制(在绕飞中尤其严重)的现象。这里面主要是体制造成的,但也不排除人为的管理上问题。希望空地双方要密切的配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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