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报告人的报告。
一、 明确故障及缺陷现象:
1. 故障:右机翼加油面板背景灯照明功能失效。
2. 缺陷:数值刻度模糊,但是依然可以辨认和使用。
二、 对于故障和缺陷的处理分析:
1. 故障:对于系统或部件的不工作,即:功能故障,应按照MEL手册(依据MMEL及DDPG等编写,并经局方批准)进行核查,如有相符的功能项目,则应按照该功能项目失效进行保留放行。因报告人未报告事件涉及机型,故这里列举国内某主流机型的MMEL对此故障的保留规定做参考:保留方法一:可按照D类保留,同时限制仅进行昼间运行。保留方法二:可按照C类保留。
2. 缺陷:各航空公司对“缺陷”的定义不尽一致,但主要均为:系统或部件能够实现预定功能,能按照它原来经批准的工作极限或容差范围持续正常地工作,但是存在“不完美”或“不完整”情况的“带病工作”状态。对于缺陷的记录、跟踪和处理控制方法,应根据局方批准的《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或在局方备案的、公司内部的工作程序手册的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三、 综合回复报告人问题:
1. 针对背景照明灯不亮问题,应按MEL进行保留,而非缺陷保留。
2. 针对数值刻度模糊问题,可按照缺陷进行保留。
3. 针对飞机部件的技术状态,可以按照“可用、不可用”两种状态定义,也可以按照“可用、缺陷、不可用”三种状态定义,只要航空公司维修系统对其进行了定义、有相应的程序手册相对应,并获得了局方批准或认可,则按照程序执行就是符合规定的。针对报告人公司的情况,定义为“可用、缺陷、不可用”这三种状态,是合规的。但是要在具体工作中,分清故障和缺陷的界定标准,进行正确的保留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