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 安全销警示带长度 |
|
|
|||
报告类型: |
机务人员
|
||
事件类型: |
运行保障
|
||
|
|
|||
事件经过: |
XX航B-XXXX飞机(B737-800),航前工作时发现起落架安全销警示带长度较短(约为60cm)仅到前轮转弯作动桶附近,未超过前起落架安全销安装点到前轮舱门下缘(约80cm)。尤其在地面有持续风吹动警示带向上飘动的情况下,警示带无法完全起到警示作用,可能造成警示带未取下而起飞。鉴于737ng飞机前起落架与主起落架所使用安全销一致,建议将全部警示带更换为至少超过起落架舱门下缘的警示带。
|
||
|
|
|||
专家点评: |
感谢报告人对航空安全的关注。此报告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安全销警示带长度无强制的要求标准,是由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自行掌握,如使用不合理,就可能会出现这类安全隐患。 警示物核心的功能是“提醒”,则必然要求设置的警示物具有以下基本特点:安装或摆放在适合的位置、大小尺寸适合、颜色突出。其作用,就是确保警示物能够被操作者明显地看到,以起到足够的“提醒”作用。实际工作中存在这类情况,直接原因为在将警示带装配到安全销上时未考虑设置适合的长度;另一个原因则是当警示带未能充分体现“提醒”功能时,操作人员的不以为意和习以为常。 支持报告人对报告情况的改进建议,起落架安全销的警示带应该具有足够长度,安全销安装在前起落架上时,警示带尾端应超过前起落架舱门下缘足够的长度,确保操作人员从飞机侧面也能明显地看到警示带。同时,要考虑警示带的长度合理、持续清洁,过长则可能影响拖把头的拆装、抱轮拖车的连接和转弯;警示带脏污会导致其“提醒”的能力降低。 |
||
|
|
|||
| 我要上报 | 打印 | ||
Copyright @ 2006-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民航安全科学研究所
Tel:800-818-1357 EMAIL:SCASS@cauc.edu.cn